第二百三十七章 电源接地(1/ 2)
“莫笑话,我没见过世面,我觉得,自己配得上的,最好的,就是燕子了。”
“哟?撒狗粮了。”程姐大声一说,周围的人都欢呼起来,燕子脸也红了。冬子觉得,自己的话没错啊,他们好像都在看笑话似的?
“小陈,燕子,我觉得你们是最幸福的,少年是啥样,长大后还是啥样,没有分离感。”
洪大美女依然保持着她不紧不慢的从容,举起酒杯,自饮了一口。
“分离感?我文化低,听不懂。”燕子也好奇地发问。此时,可能在座的所有人,都不太懂这个词的含义,场面安静下来。
“大家先吃菜,如果大家想听,咱们过一会,喝茶的时候再说。晚上,大家要睡的房间,我叫张姐已经安排好了,大家可以吃完后,先到房间去整理一下。对了,大家今天想怎么玩呢?是出去嗨吧,还是就在我家,咱们聊天?”
眼前的菜也吃得差不多了,是该安排晚上的活动了。
还是帅哥通透:“蹦迪为啥要到顺德来?你这豪华的老家,多呆一分钟,就是赚,对不对?”
“对对对,聊天,你这地方,空气都是甜的。”大家对帅哥的提议,表示赞同。
吃过饭后,张姐领大家到靠右的厢房小院,这里面有七八个卧室,有的卧室之间是相通的,相当于小套间。大家把自己洗漱整理一下,再来到二楼一个小阳台。那阳台上有一个拉伸蓬子,四周被细丝网罩住,风吹得进,雨下不来,更重要的是,在南方,隔绝了蚊虫,但不远离自然。
周围的盆景与花草,也是经过精心培育的。外面一阵风,有香樟打底的空气进来,带来一些虫鸣蛙叫,蟋蟀的声音作为背景音,创造出频率的幕布。仔细分辨,啬薇与牡丹的香气是不同的,它们不争宠,只是在不同时段,乘着不同的风,飘进来。
巨大的茶台上,摆着有好几种茶了,红酒也有几瓶,瓜果点心夹杂期间,美女帅哥都衣着随便,可以算是神仙会了。
当然,首先的话题,还得要从主人开始,她得回答大家在饭桌上的问题。
“分离感,其实是少年与成年过后,心理历程的断崖式改变。或许是你的际遇,或许是你的三观,这种不相连接的心理跳跃,造成了你的巨大矛盾,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少年了?你是不是觉得,你今天的现实,其实是对过去的自己,一种背叛?这就是分离感,因为分离中巨大的空隙,所以,你为填补这个空虚,对回溯历史与展望未来,都心虚,造成了你永不满足的烦恼。”
她说着这些话,好像是书面语言,又好像是真心话。总之,你觉得她有道理,但又无法全部听明白。
“举例举例,哪个听得懂呢?”程姐抓起一壶茶,往小杯子里倒,还不忘给身边人续,她一心可以三用。
“比如,我这个老家。其实,它不是我的老家,是八十年代,我伯父,他几十年前到南洋去打拼,回来时带了些钱,买了这个地方。当时,这个院子,虽然是古建筑,但是已经很破败了,但他当时,也花了几十万人民币,把它买了下来。为什么呢?因为他有个情结,就故乡情结。”
帅哥感叹到:“落叶归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这句话,又引起了更多人的疑问。帅哥解释到:“这不是我说的,这是老子说的,我只是背书。更何况,那些让你快乐的,不就是童年的玩耍吗?最简单的快乐,其实只是需要重现那些场景而已。至于什么叫复命,反正,我是不晓得的。只是背书,背书而已。”
“帅哥说得对,我伯父我父亲,从小就生长在这山边,上山打鸟下河摸鱼,是他们的快乐。我从小,跟我爷爷奶奶长大,也在这座山边,只不过,后来,因为规划原因,搬家了。我伯父挣了钱回来,当时爷爷奶奶还在,所以,他就买下这座院子,作为二老养老的地方,他每年回来,还有故乡可还。当然,后来,他客死异乡,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房子,陪我长大。当年,我父母挣了点钱,就拿回来装修房子,收罗老家具,总算差不多可以恢复,我爷爷奶奶童年时所见到的大地主家的模样,我爷爷奶奶前后去世,但最后的时光,他们是满足的。”
程姐问到:“难不成?这些老家具,这些雕梁画柱的,都是后来添置的?”
“当然啦,你仔细想想,在今天的中国,哪个大户人家,把全家能够原样保持到几十上百年?天下都变过好几次了,家能不变?不变的,只有这块土地,这座山,以及,这些泥土与树木青草的味道,不变的,只有那残存的记忆和过去的快乐。”
此时的洪大美女,像一个抒情诗人,柔声细语地讲着一个古老的故事。也像一个唱史诗的歌者,那漫长的时光,流淌在绵绵的长调之中。
在后面的谈话中,冬子才知道,这位洪大美女虽然是工科学霸,但本质上是学艺术的,画得一手好画,弹得一手好钢琴,当然,现在,她也是一个好诗人。她曾经在设计部,对冬子的设计稿提出过五大优点,都是从艺术角度来提的,这是冬子所不知道的。怪不得,这个高冷的人,对冬子,却有着大姐姐一般的关怀。
一个在鲜花丛中长大的女孩,天生聪慧,并且从小接受过最顶级的艺术培训,她所具备的气质,一般人是比不了的。正因为她接触过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所以,一般的东西,很难让她兴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见过朝霞的壮丽,就不会为普通的光明,大呼小叫了。
能够让她激动的男性,恐怕已经很少了吧?这样有趣的灵魂,很难碰上与之匹配的火花。
“由是过去的,都是美妙的。普希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分离感。你再也回不去时,那曾经的快乐,让你的回忆变得珍贵。而小陈,凭我的观察,他的少年时代,肯定是幸福的。所以,他回到他曾经幸福的地方生活,与那曾经让他快乐的爱人一起,少年与成年的心理鸿沟没有了,人生也就串成了一串整体,他是完整的。我只想问一句,燕子,你跟咱们小陈在一起时,你觉得符合你的期望吗?”
面对这样一个聪慧的大姐姐,燕子当然不敢撒谎。“实话说,我觉得自己中了大奖,居然实现了以前许多不敢想象的梦。当然,哪怕没有梦,跟他在一起,也觉得踏实。”
“嗨!”程姐一拍桌子:“我说句不好听的话,最喜欢的人在一起,连对方的缺点,都好看,对不对?”
燕子与冬子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帅哥说话立马跟上一句:“这也是背书啊,我可没那境界。”
“山石林泉在,不见故人来。我改了改以前的诗句,来说明这种分离感。我在国外生活过,在广州香港上海都生活过,但没有在这里生活踏实快乐。为什么?因为在这里,我完整地觉察到自我了。我家不算是有钱的,有钱的人,住在巨大的别墅,打高尔夫去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快乐呢?自己骗自己罢了。”
她说了一个大家最感兴趣的话题:真正的富人,如何生活。在顺德,有一个高尔夫球场,周边有一个别墅群,当地最有钱的老板们,大部分都住在那里。女人打牌男人打球,除了买买买,就玩玩玩。他们快乐吗?穷人的想象力是有限的,只有找洪大美女这种富家千金,也许能够知道真相。
“快乐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分离感,回不去了。退而求其次,在身份认同的虚荣里,活着假装的快乐罢了。”
身份认同感,是一个巨大的欺骗性感觉。这个事,要说清楚其实很难,但是简单一句话,你活在这种貌似快乐的时光里,很少有带自喜悦的满足感。
最快乐的人,往往是偶尔情不自禁地自我洋溢出笑意,满足而得意地炫耀给自己看。凡是给别人看,用别人的回馈反应来证明自己的,那些快乐,都不太真实。
当然,洪大美女也没细讲,免得过多地讲这些,引人不快。人们对一般的富豪都有一种羡慕嫉妒恨的心理发展,所以,保持低调,是最可取的办法。
“这么说,小陈,你跟燕子,算是初恋呢。太难得了,太难得了。”帅哥说到:“我当年太穷,根本不敢恋爱,暗恋别人,都觉得自己是在犯罪。你看我长相丑陋家境贫寒,我还算理智,不会像有些人,老做着牛郎织女的梦,骗自己。”
“那你跟嫂子,是什么状态?小心回答,慎防我告状!”程姐开始咄咄逼人。
“拱伙过日子嘛。哪怕算恋爱,也是先结婚后恋爱。最后,归于正常夫妻。要说呢,我们之间,恩情多于爱情。当然到今天,你把我们这种相互可怜的扶助叫爱的话,那我们也算是恩爱了。”
帅哥根本不怕程姐的挑衅,他是实话实说。
“恋爱是个奢侈品,我很早就知道,要么有人才要么有实力,我这条件,偷看女生都是犯罪,为了挣得恋爱资格,我努力学习,拼命工作。小陈,你初中都敢约女生,我可不敢。你的起点,我再也不可能达到。当时我初中时就想,有个女生,愿意把一生给你捆绑,你是哪里来的福气?所以,为了这个福气,我只得努力,读书掉头发,用成绩来补。我比实际年龄老了二十岁,这就是代价。但是,我不后悔,毕竟,以前没有想到的,今天都得到了,算是赚了吧?”
按他的话说,他跟嫂子见面时,嫂子也算是穷二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勇气,敢把她的命运跟另外一个穷二代捆绑。为这个问题,程姐感叹到:“你家嫂子,也真是胆大啊,当时结婚,你们连房子都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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