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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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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凌灵才终于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根深蒂固,很多人也一样,比起怀念更多的是执念,是因为愧疚。

江家出事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所有人都不在,后来警方找到了江家所有人的尸体并且认领了所有人的尸体,大都是在了一处被发现的,就算有,也靠的很近,除了江乔。

这个孤独弱小的小女孩,她的身边没有一个人陪着她,她的三哥,她的阿初哥哥,都不在。没有人再会去记得江家的这位乔小姐,因为所有与她相关的人、事、物,都在那场大火力丧失了,除了祁睿和洛初,还留存着一点点那个小女孩来过这个世界的痕迹,并且证明着,十分逞强的坚持着。

祁睿放不下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就在现场,却无能为力。

洛初放不下是因为那个时候,他不在现场,更无能为力。

那场火,是意外,只是这场火真的太大了,这个意外太痛了。

所以,现在这个场面,就变成了祁睿,凌灵,包括那个祁管家一起看着坐在沙发中间的洛初淡定的吃早餐?

那么,刚才让凌灵炸毛的言毓婉呢?!没人在意?!难道只有凌灵一个人觉着那是件了不得的棘手的事情吗?!

真是奇怪?!

凌灵瞧着这个架势,看来目前来说,比较重要的事情是真的等洛初吃早餐了?

凌灵陷入了沉思。

凌灵小的时候是个胆怯的女孩子,因为大人的不重视,所以总是怯生生的,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也正是因为如此,大人们便越发的不重视她,所以她一直活得十分的小心翼翼,而江乔是唯一一个将手伸向自己的人。

她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江乔的时候,是因为江乔的书法写的很好,总是被人夸赞,站在人群中间,凌灵觉得,像极了一个公主,她也本该就是个公主。

而凌家奶奶觉得特别爱充面子,本来就不是很喜欢女孩子,再加上还是个样样比不过人家的女孩子,觉得十分的丢人,且拿不出手,便开始私下里背着众人开始挖苦讽刺凌灵。

当时的凌灵还是个不知事的年纪,她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奶奶要这样对自己,就算是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凌灵还是无法理解吧,就算是理解了也会想不通吧,就算是想通了也这也会是她永远的一个结了吧。

后来凌奶奶便丢下凌灵一个人走了,凌灵是第一次来到江家,江家很大,修饰的古色古香,有很多曲曲折折的小道,也有很多庭院,那一天还有许多陌生的人,并没有来得及去搭理她。

作为一个小女孩,凌灵无疑是害怕的。

而江乔便是这个时候站在一直蹲在角落里凌灵面前,伸出了她稚嫩的小手。

“你别哭了,我给你吃糖,好不好?”那个小女孩说着便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糖来,同样蹲了下来,捧在手中递给了自己。

而那时的凌灵觉着自己的奶奶这样对自己都是因为江乔,所以并没有搭理她,也没有给她好脸色,突然站了起来,并且将她的手一把拂开,江乔显然也没有想到,因为惯性,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只是那双小手还是死死的捧着那一把糖,不让手中的糖掉落了出来。

江乔是江家宝贵的小小姐,自然受不得丁点的委屈,江家的人自然也容不得自家小姐受丁点的委屈,下一秒便有人朝这边跑了过来,口中喊着“小姐”,将江乔扶了起来。

只是这样一个举动,让凌灵哭得更凶了,又继续蹲在地上。

“你别哭,爷爷说,世上的人有很多,没有人能够做到让人人喜爱,他们不喜欢你,并不是你不够好,而是他们真的不喜欢,”江乔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却让人觉着十分的舒服,听着也十分的坚毅,眼神中笃定让凌灵在那一刻觉得十分不舒服。

“可他们都喜欢你,”她不过是在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那个受尽了他人宠爱的人是她江乔,不是旁人,所以她从来不知道旁人的辛酸,才能说得如此简单。

谁知道,江乔并没有在意,而是换了一副表情,脸上带着笑,“那是因为我可爱呀,我从来都不哭,”说得一脸自信,并且洋洋得意,十分的搞怪。

凌灵一时语噻,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回怼过去。谁能想到,在这个氛围下,她还能说出这样“恬不知耻”的话来,而凌灵听着一下子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吃糖吗?”见凌灵笑了,江乔举了举自己的小手,那把糖还安安稳稳、整整齐齐的被江乔捧在手心里。

“吃,”凌灵也毫不客气的抓了一大把,放在自己的手里。

两个人傻呵呵的开始笑。

也是,不过是两个小孩子,能有什么大的仇怨,一下子就成了好朋友,可能是因为一块糖,也可能是因为一个笑。

这些年过去了,凌灵已经开始想不起江乔的脸了,她只晓得,那天是江乔的生日,前一秒她还在同着自己在院子里看烟火,她的笑容一直都很甜,再后来,江乔说她有个小妹妹,今天也生日,她要去看看她,和她一起看烟火、吃蛋糕。

那时候的凌灵听得很糊涂,并没有特别的在意,也不知道她口中说的“小妹妹”是谁,只当是一个和她同一天生日的另一个女孩子而已,也没有跟过去,在江乔走了之后,凌灵一个人在院子里等了一会,没见江乔回来,这个时候烟火也已经放完了,一切都落幕了,大家已经打算开席吃饭了,凌灵想着,许是江乔有了新朋友,忘了她了,便也跟着大人往前厅去了。

再后来,有人喊,着火了,大家一团乱,凌灵听到有人在喊“乔小姐”,“乔小姐去哪儿了”,只是始终没有人找到乔小姐。

那个时候的凌灵很慌很乱,跟着大人一起往外头挤,也不知道火是从哪里烧起来的,只是远远的瞧见火光烧上了天空。

再后来,大多数人都逃了出来,却一直找不到乔小姐,甚至连江爷爷和江爸爸也没有从大火中逃出来。其实那天的火虽然很大,可是却是在后楼不起眼的地方着起来的,江家也很大,那些人都是可以逃出来的,也都逃了出来,除了江爷爷、江爸爸、和江乔。

有人说,是因为江爷爷年纪大了,腿脚不好使,至于江爸爸则是因为担心江乔,找不到江乔,所以一直在找江乔,最后出了意外。

可是江家是老家族了,江家的人衷心的很,江爷爷也是个德高望重的,很有声明,不至于会到了一个没人管的地步,再如何腿脚不好使也不至于逃不出来。

当然这些都只是凌灵一个人的猜测,毕竟那一天大家是真的很慌,人也真的很挤。

至于凌灵见过江乔,也可能凌灵会是最后一个见了江乔的人,而这件事,凌灵一直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包括祁睿,包括洛初。

她到现在,有的时候,还不敢直视祁睿和洛初的眼睛,如果当时她能勇敢一点,对他们说,江乔去了哪里,可能他们就会找到江乔,真的会找到江乔的,只是凌灵害怕,她是真的害怕极了。

这些年,因为江乔,所以祁睿和洛初对凌灵很好,而也是因为有了祁睿和洛初对自己的好,所以凌灵再也不是那个胆怯活得小心的小女孩了。

凌灵害怕失去这样的好。

况且,她一如既往的喜欢着洛初。

她第一次见到洛初的时候,那一天洛初正好来江家找江乔,而凌灵就在一旁写着作业,十分的无聊。他的手里捧了一个小蛋糕,是个做的很精致的蛋糕,只是江乔在画画,小手都是脏脏的,并且没空搭理洛初。

“阿乔,你吃一口吧,很好吃的,”而洛初却显得十分急切。

“你想吃啊?”江乔一眼就看出了洛初的心思。

“恩,”洛初点了点头,但并没有说什么别的,只是“嗯”了一声。

“那你吃呗,”江乔觉得很好笑。

“我想让你先尝一尝,”洛初是这样回答的。

当时的凌灵只觉得,这个男孩子真是矫情。

后来凌灵才知道,原来洛初一直都是这样的,这样小心翼翼的将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捧来送给江乔。

江乔摊了摊手,表示自己确实不方便,谁知道洛初来了一句,“我喂你好了,”

“好,”江乔点了点头。

洛初用叉子捏了一小块,放到了江乔的嘴里,还没等江乔说话,就听见凌灵在一旁好奇的问道,“好吃吗?”那模样简直像极了一只小馋猫,只剩下流口水了,而且也是快了的那种。

“不行,这是我给阿乔的,只有阿乔一个人可以吃,”而洛初则像极了一个护独食的老母鸡,不准任何人染指那一小块蛋糕。

“小气,”凌灵只是觉得无语,这个男孩子不光是矫情还十分的小气。

“阿初,”江乔亲昵的喊着洛初“阿初”。

凌灵是知道的,江家和洛家是有儿女婚约的,只是不免有些诧异,他们的关系真的有那么好吗?!只是两个小孩子而已?!难道和她有什么不同吗?!

然而下一秒洛初就妥协了,“好吧,那就也给你尝一小口吧,只能是一小口哦,”显得极其的为难,但还是将蛋糕放到了凌灵的面前,只是并没有像对江乔那样的温柔。

“我不吃,我不喜欢,”不就是一块小蛋糕吗?!谁还没有呢?!等我回家了就给自己买上好几个,再慢慢吃!哼!凌灵便继续闷头写作业了,也不去搭理他了。

“不喜欢就不喜欢,本来就不是给你吃的,”洛初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那个时候的洛初就已经长得十分的好看了,白净阳光,活泼好动,有很多很多的话,对江乔说,满心满眼都是他的阿乔,和现在截然不同,唯一不变的就是,满心满眼仍旧还是阿乔一个人。

江乔啊,你真的是个很幸运的人,也十分的不幸。

所以,我无法恨你。夜过半分,越景名府,南城祁家祁三少的住所,此时才刚刚拉开帷幕,开始别人眼中上流社会的表演。

大厅上,吊着蓝色的精巧的大宫灯,灯上微微颤动的流苏,配合着发着闪光的地板和低低垂下的天鹅绒的淡蓝色帷幔,虽然是主人精心装扮过的,但还是不难看出它本身的富丽堂皇。

一到这里,就给人一种迷离恍惚的感觉,仿佛只有醉心其中,才是最好的解脱。

“呦,这不是言公子么,看上哪个了?说,哥们帮你一把!”一个身着考究西装的男子,一把搭上这个他唤做“言公子”的男子的肩,漫不经心的语气,靠近了隐约还能闻到他口中浓浓的酒气和没有散干净的烟味。

“诺,就是吧台站着的红色礼服的。”这位“言公子”毫不掩饰他的嫌弃,一把推开他的手,那人脸上也没有任何尴尬的表情,这有什么,换了只手,再一次的搭上了“言公子”的肩膀,估计是喝大了。

这位“言公子”呢,叫言霆毓,言氏酒业的公子哥。言家呢,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的为哥哥,就是他言霆毓了,搭着他肩膀的那个,应该是某家的公子哥了(不重要,这个不是主要的关键人物)

顺着言霆毓的方向望过去,那人顿了顿,清了清眼睛,晃了晃神,这灯光有些刺眼呀。

露出为难遗憾之色,“这,我可帮不了你了,”

“怎么?”

“她可是南乔,现今市面上炙手可热的影星,”

“是她呀,我倒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本人可比照片上漂亮多了,”言霆毓一点也不隐藏自己对她的夸奖与赞赏。

“再漂亮也没用,她可是三少的女人,别想了,”

言霆毓看了一眼,嘴角一笑,随意低下头若有所思,原来她就是南乔,祁睿藏了许多年的“小娇娥”,还不忘喝了杯中的一口酒。

“你们在讨论什么呢!我可是听到,女人,两个字了,”旁边喝酒的一个人也凑了上来,两眼贼兮兮的,“说,又看上哪个啦?给哥们也介绍介绍呗。”

“你确定?”那人把手从言霆毓的肩膀上拿了下来,转而搭上了这位仁兄的肩膀,“南乔,祁三少的那位捧在手心上的乔小姐,你也要?”用手指了指,吧台的那个方向。

之所以是称之为被祁三少捧在手心里的,是因为祁睿是圈里公认的英年才俊,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品性样貌家世,皆为上乘,可却是这样一个男人,为了一个三流女明星,不惜废了自己同祁家的声名,也毫不在意,也不舍得让人伤了她一分半点。

围上来凑热闹的人,看着吧台那被众人环绕的独独那一抹红,长发烫染微卷,落至肩头,抹胸礼裙,尾曳拖地,红唇微启,香槟在手,果真是女人绝色,香艳无双,媚而不俗呀。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别说,还真挺漂亮的,不愧是三少,眼光就是一绝。”

看着南乔,止不住的赞叹。

这样的美人,怪不得,能够流传坊间,被祁家三少宠了那么多年,宠爱无休。

“不对呀,不是说是三少的女人么,”看着被众人,准确的说是众多男人,围绕着的南乔,有人这样说道,“怎么,都这样了,三少也不管管?不应该呀!”男人可是最要面子的生物,对自己的女人,更加如此,就算是再好的脾性,也不能例外。

“要不怎么说,三少待她特别呢!”那个搭了好几次别人肩膀的人,看着提问的人,一脸的倒霉碰上了个“乡巴佬”语气,真是没见过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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