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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昔日的伙伴、如今的仇人(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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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柳茂才和沈军都是S市市区的人,他们的老家都在乡下,两个人从小就是邻居,既是邻居,又是儿时的玩伴,可以说关系非常的好,而这一切都在柳茂才应征入伍之后发生了改变。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家才安定下来,部队需要大量招兵,而柳茂才和沈军都去参加了入伍考核,可惜的是,柳茂才被选上了,而沈军则没有选上,柳茂才之所以被选上,跟他平时的表现有关,柳茂才是个看起来十分憨厚老实的人,而沈军则是一个好动之人,从小沈军就比较淘气,经常把街坊四邻闹的鸡犬不宁的,所以,他们那个村子里的人,都比较喜欢柳茂才而不喜欢沈军,而村干部也不太喜欢淘气的沈军,所以,在入伍考核的时候,沈军就被刷下来了。

而柳茂才之所以要杀死儿时的玩伴沈军,就是因为在他入伍之前,他们一起做的一件事,这件事,放在现在来说,不算是什么大事,如果被发现了,无非就是赔点钱就可以私了了,但是,在当时那个特殊的环境下,那件事如果被人知道了,那么柳茂才非但不能入伍,还有可能被游街批斗。

那件事就是,柳茂才在入伍之前,和沈军一起把公家的两头牛给偷了,他们不但偷了牛,而且还把牛赶到市区,卖给了屠宰场,换了一笔钱。

事情看起来不大,但是在当时,公家的两头牛,那是很大的一笔财产,而是还不是私人的,而是政府的,当时,他们的村子就靠着这两头耕牛吃饭呢,那时候,大伙儿吃的都是大锅饭,不像现在这样,自己顾自己的。

耕牛丢失在他们村子里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一开始,村里人以为是别的村子来到他们村子把耕牛偷走了,于是,他们就去周围的几个村子去查看,发现附近的几个村子都没有多出两头耕牛来,既然不是别的村子的人偷的,那么就很有可能是自家村子里的人偷的,于是,他们就开始怀疑自己村子的人。

一怀疑自己村子的人,所有人都想到了淘气的沈军,于是,村干部就去了沈军的家,找到了沈军,问他有没有偷耕牛,耕牛确实是沈军和柳茂才偷的,但是无论村干部和其他的村民怎么问,他都不承认自己偷了耕牛,而村干部也没有在沈军家里发现耕牛存在的痕迹,这件事,最后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而所有人都曾经怀疑过沈军,都是事后想一想,又觉得不可能,沈军已经是二十好几的人了,已经成年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沈军小时候虽然淘气,但是还不至于到偷公家东西的地步,在耕牛丢失的那段时间,没有一个人曾经怀疑过柳茂才。

恰好那个时候,部队征兵到了他们村子,耕牛丢失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而柳茂才因为被选上了,在征兵结束之后,柳茂才就跟着部队一起离开了,而沈军在因为没有被选上,就留在了村子里。

因为要去当兵,所以柳茂才走之前,把偷卖耕牛的钱都留给了沈军,毕竟去了部队,只要好好表现,就不愁吃喝的问题,用不上什么钱,而沈军留在农村肯定需要钱的。

就这样,两个人就此分别了。

柳茂才进入部队开始服役,而沈军则继续留在了农村,刚开始,沈军还不敢把偷卖耕牛的钱拿出来,沈军每天就跟着大伙儿一起干活,可是时间长了,好动的沈军就耐不住性子了,觉得在这么待在农村也没有多大出息,于是,他就在一个深夜的时候,拿着偷卖耕牛的钱,悄悄地离开了村子,去了S市打工。

城市和农村不一样,农村的人都比较单纯和善良,谁家有点什么事,街坊四邻的都会过来搭把手,帮帮忙,可是城市就不一样了,居住在城市的人,都是来自各个地方的,有世代居住在市区的,也有周边农村在城里买了房子,或者是一些外来务工的,在一些企业里打拼多年,而分到了房子,从此就在市区落下了户口。

而沈军却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没见过什么世面,他拿着偷卖耕牛的钱,刚进城没多久,就被人骗去了一大半,这让沈军心灰意冷的很,他原本是打算就这么回到农村的,可是,他转念一想,自己是偷跑出来的,现在才出来没多久,钱没挣到不说,还被人骗去了一大半的钱,如果自己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了,那岂不是让别人笑话,看不起不是。

想到这些之后,沈军就留在了市区,沈军在市区里做过很多苦力活,给人刷过盘子,扛过大包,去建筑工地搬过砖,可以说是非常的辛苦,就这样,沈军在市区不知不觉就混了好几年,然后在以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看到有家工厂在招人,他一看这是个机会,就去报名了。

沈军之所以去工厂打工,一来是给人扛大包,搬砖太累太苦了,身体吃不消,而且赚的钱也太少了,二来,工厂的工资可以,而且一日三餐都由工厂负责,自己可以省一笔开销,再加上工厂负责工人住宿的问题,还有一点就是,在那个时候,如果在工厂上班就像现在当上公务员一样,捧着的是铁饭碗,如此一来,去工厂打工是沈军最好的选择。

沈军在报名之后,经过一番筛选,沈军最后被留了下来,进入工厂开始打工,因为沈军刚进入工厂什么都不会,所以他只能干些体力活儿,然后才是跟着师傅学习,而沈军遇到的师傅人很不错,加上沈军前几年在市区底层混迹了好长时间,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打过交道,知道怎么哄人开心,所以,沈军的师傅就把自己会的一些东西教给了沈军,而沈军学东西也很快。

就这样,没过几年,沈军就在工厂站稳了脚跟,可以独当一面了,他再也不用去干那些体力活儿,开始干起了技术活儿,有了技术,那么沈军的工资自然拿的就多了,他很开心,他师傅也很开心,上面的领导也觉得这个小伙子不错,而沈军也是一个比较有良心的人,他在出师之后,他每个月挣的钱,除了给家里人汇去一部分之外,剩下的除了留给自己平时开销之外,都买了东西去哄师傅开心。

当时,沈军的师傅年龄也大了,在沈军出师没两年就退休了,天天待在家里晒太阳,而他师傅除了有两个儿子之外,还有一个小女儿,两个儿子一个去部队当兵了,一个外地打工,常年不在身边,唯一留在他身边的只有那个小女儿,还有就是经常来看望他的沈军,而老师傅的女儿已经二十好几了,还没有谈过恋爱,更别说结婚了。

沈军有事没事就去师傅家,两个人自然而然的就经常见面了,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起来,正所谓日久生情,沈军和他的妻子就是这样认识的,沈军的师傅是过来人,自然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一个是自己的徒弟,一个是自己的女儿,如果两个人真的能够走在一起,那是一件好事,老人自然不会反对。

一年后,沈军就和师傅的女儿结婚了,也算成了家,那个时候,沈军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这在当时属于晚婚的那种,两个人结婚之后,就想着在城里买个房子,沈军就把这件事给师傅现在是他的老丈人说了,老丈人十分赞同,于是,沈军把自己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钱都拿出来,再加上老丈人也出了一笔钱,终于在彩华路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小两口的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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