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听书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一个太监闯武侠 > 第210章 嗜睡蛊续命

第210章 嗜睡蛊续命(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韩宇左手握剑,向道真拱手行礼,样子还算恭敬。不过从他说得话就能听出,他绝对不是一个喜欢跟别人讲理的人,今日到是有些反常!

梁真刚出现时,就连他都被吓了一跳。从梁真说的话可以看出,他已经在附近待了好久了。然而,自己却丝毫没有察觉到。

不仅如此,梁真刚刚使用内力防御时,明明调动了丹田里的内力,却没有暴露实力。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这小和尚,八成是个高手,能不惹,最好别惹!

梁真此时正在闭眼诵经,为死去的毒蛇长老超度,根本听不到韩宇在说什么。虽然毒蛇长老是死在了他研制的毒药上,但若是自己不出来阻止他,他也不会死。不管怎么样,他的死,自己都脱不了干系。

“狂妄!让小爷来教教你怎么做人!”

韩宇以为道真是故意不回答,心里怒火腾地一声就上来了。也不管上头人交待不交待了,拔出利剑便向道真劈来。

道真依然还在闭眼诵经,专心悔过,丝毫没有要抵挡的样子。一旁的天华见了,忙大喊道:“师傅小心啊!”

说完迅速从腰间拔出短刀,猛的冲向前,挡在道真前面,想要帮他挡下这一击。天华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报答道真救孙思妙的恩情。

她看得出来,若是正常交手,梁真未必打不过韩宇。现在唯一能指望的,也就只有这个小和尚了,若他因大意受伤,那么就没人能够拖住韩宇了!

“找死!”

韩宇冷笑着说了一句,随即加快速度,长剑自上而下狠狠劈向天华。天华忙用短剑抵挡,然而,就在韩宇的长剑和天华的短剑,即将碰撞在一起时,韩宇突然改变剑势,收剑从天华的侧面砍去!

韩宇的速度非常之快,收剑和挥剑几乎就是在一瞬间完成!天华还没反应过来,韩宇的剑就已经来到了她腰部旁边!没办法,两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差距太大!

天华大惊失色,忙将手收下来,想要挡住韩宇的攻击。这一剑若是劈过去,恐怕她会直接被斩成两节!可是,她的速度哪里比得上韩宇!

就在天华生死存亡的关头,道真突然动了。只见他伸出左手,轻轻一下,便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了韩宇的剑,使其动弹不得!

这时,天华的短刀方才从头顶收下来,攻向韩宇的长剑!不偏不倚,剑尖正好瞄准着道真的左手。好在天华反应够快,及时收住了剑势,没有刺到道真!

看着那离自己身体仅有一寸的长剑,天华不禁咽了口口水。这要是再迟一点,自己估计就得没命了!由于过于紧张,一时竟忘了躲开!

“感谢姑娘挺身相助,你不必担心,贫僧练过金钟罩,铁头功等等防御的武技功法。一般的攻击,即便不防御,也不会受伤!你受累了,先去休息休息吧!”

道真看向天华,声音很是温柔。欣赏着她那绝美的容颜,不禁感觉神清气爽,看来梁寒说得对,最美的不是风景,而是美人!即便是看看,也能获得无穷的力量!

天华这才回过神来,急忙躲开,随即抱拳向道真道谢。她自然也感觉到了道真看自己的眼神,不过并没有感到不适。因为道真的眼神和梁寒一样清澈,没有任何的杂念!

“施主,你不是贫僧的对手,还是让你家主子出来吧!”

道真随手一弹,便将韩宇连人带剑给弹飞了出去。好在韩宇不是毒蛇长老那一类的弱鸡,即便被弹飞,也能平稳落地。

从两人的初次交手中便能看出,他们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韩宇根本不是道真的对手。不过他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大概的探清了道真的实力,起码都是一流高手!

“大师果然厉害,我等藏得这么好,也逃不过你的眼睛!”

正当韩宇有些犹豫时,他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声音,随即六名男子,迅速从后面的林子里飞了出来。确切的说,只有五个男的会飞,另一个是被两人左右扶着飞过来的!

那个不会飞的男子,看上去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弱不禁风。但似乎是这些人的老大,就连韩宇都是对他很恭敬。不知这样子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

“速速通知店小二,让他们把客人都放过来!”

孙思妙走近天华,小声嘀咕了一句。他知道过几天洛阳有武林大会,这些日子过往的都是些江湖中人。若是他们来了,定能站在自己一方,如此,自己便又能掌握主动权。

“已经通知过了,估计一会儿就能到!”

天华小声的回了一句,刚刚道真出现时,他就已经通知了堵在交通要道上的店小二们。客栈远程传递信息,一般都是用小铃铛。不过这铃铛可不会响,它里面放得是一种虫子,其实就是蛊虫!

这种蛊名为共振蛊,这种蛊不会对人或动物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并不被江湖所排斥。

共振蛊有一种特性,同一窝蛊虫,当其中有一只在震动时,若其他同胞离得不远,也会相应的震动。

不过这种蛊虫,寿命特别短,一般情况下也就能活个半年左右。若是将它们装进铃铛里,恐怕就能活一星期。所以确实用处不大,很多人也就都没当回事!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重生文才我的雷达图又爆了玄门不正宗成道从封神开始玉京山上的树这庙有妖气我史上最快飞升者我真是佞臣啊洪荒金榜现世,我的至宝被曝光了聊斋炼丹师
返回顶部